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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桂林市物价局获悉,从6月16日起,在桂林市内每打的一次,要交燃油附加费。
据悉,由于目前油价上涨幅度过大,桂林市物价局、交通局联合下发有关通知,加收出租车营运燃油附加费,并规定其相应加收标准。
收费以国家定价的90号汽油价格4.1元/升为基础,如果每升燃油价格上涨在0.4元到1元之间时,在现行运费的基础上,再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/次,即在现阶段油价没超过5.09元/升时,乘客每打的一次,除按原来计费方式付钱外,另外要给1元钱燃油附加费;每升燃油价格上涨在1元到2元时,收取2元/次;每升油价上涨在2元到3元之间时,收3元/次,以此类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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